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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推动城市化健康发展

2000-11-10 来源:光明日报 叶如棠 我有话说

逐步推进城镇化,努力实现城乡经济良性互动,是我国“十五”期间乃至更长一个时期实施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重要任务之一。提高各类城市的规划、建设和综合管理水平,促进城市及其周边地区的协调发展,是经济与社会发展走向高一层次的重要标志和内在需要。

城市化是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产物,是工业化和现代化发展的必然结果,也是世界的历史性潮流。国际上通常以城市化水平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江泽民总书记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指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由农业人口占很大比重、主要依靠手工劳动的农业国,逐步转变为非农业人口占多数、包含现代农业和现代服务业的工业化国家的历史阶段。这是我国现代化建设的客观规律。也是世界各国已经走过或正在经历的发展轨迹。半个世纪以来,我国城市化经历了曲折的发展过程。

目前,我国城市化进程与经济发展相比仍然滞后,制约城市化发展的因素相当复杂。长期以来,我国实行严格的户籍制度,有其历史原因和重要作用。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户籍制度与农业人口向非农业人口转移的客观趋势不相适应的问题就愈益显现,使我国城市化发展呈现一定程度的扭曲现象。农村土地的集体所有和家庭承包经营制度,导致各农户对农地的平均占有,削弱了农村城镇化的“推动力”;城市基础设施投入不足,欠帐过多,严重阻碍了城市化的进程,成为制约城市化质量的“瓶颈”,另外,传统的产业政策、相对薄弱的资源基础都不同程度地制约了城市化水平的提高。据世界银行统计,1995年,高收入国家城市化水平为75%,中等收入国家60%,低收入国家28%,同期,我国城市化水平为30%,与低收入国家相近,低于中等收入国家30个百分点,远低于高收入国家的水平。城市化与工业化相互促进,协调发展,是世界上许多国家实现现代化的基本经验。工业化与城市化的这种正相关性,在工业化由初期向中期迈进的加速时期表现尤为明显。据统计,1965年到1995年,我国工业化提升幅度是中等收入国家的2.5倍,而城市化提升幅度仅为他们的46%。由此可见,我国城市化水平确实滞后于工业化水平的提高。另外,我国城乡建设水平也不适应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的要求。

城市化滞后给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带来了一系列负面影响。由于城市化水平低,城市化滞后于工业化,限制了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有序转移,制约了农村规模经济的发展,影响了农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和农民收入的增加;影响了以城市为主要依托的第三产业的发展,抑制了社会有效需求,增加了拉动经济增长的难度;由于乡镇企业布局分散和发展上的盲目性,加剧了有限耕地的浪费和环境污染,不得不为乡镇企业的地域集中和产业升级付出代价等等。为此,必须积极推进城市化进程,尽快改变城市化的落后状况。这是解决当前以及今后经济社会发展中诸多问题的关键之一。《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小城镇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指出,当前,加快城镇化进程的时机和条件已经成熟。加快城乡建设步伐,推进城市化进程,已经成为我国跨世纪发展中一项重要的战略任务。

推进城市化进程的一个基本原则是城市化发展必须与经济和社会发展相协调,要尊重客观规律。脱离实际,人为地加快城市化发展,与不适当地制约城市化发展一样,都是违反客观规律的。因此,必须重视对城市化规律的研究,全面准确地把握推进城市化进程的内涵。推进城市化进程,不仅要有量的增加,更要注重质的提升,不仅要提高城市化水平,更要提高城镇发展质量和城市现代化水平,实现数量上的城市化和质量上的城市现代化的有机结合。绝不能片面强调提高人口城市化水平,而忽视城市化发展的质量。山东、浙江、广东等省在制定城市化和城镇化发展方针时注意了这个问题,提出建立与人口城市化目标相对应的城市化质量目标,明确了城市住宅人均面积、自来水和燃气普及率、污水集中处理率、人均公共绿地等一系列量化指标和其他定性定量标准。推进城市化进程,必须加强区域协调的观念,避免就城市论城市。要以区域整体利益和长远发展为出发点,加强城乡发展空间的统一规划,优化城镇之间的空间关系与产业联系,促进城乡协作和经济交融,最终实现城乡一体化和区域协调发展。推进城市化进程,必须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不能以浪费资源、牺牲环境为代价。要在保证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同时,实现人口、资源、环境与城市协调发展,这是城市化发展的必然选择。由于我国人口众多,资源相对缺乏,生态环境较为脆弱,必须从国情、省情、市情出发,作出科学的规划,走出一条有中国特色的城镇化道路。

在城市现代化建设加速发展过程中,有许多深层次的问题需要研究和解决。

一是保护城市与建筑的历史文化遗产问题。目前,我国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状况仍令人堪忧,遗产遭到破坏的现象相当普遍。特别在旧城改造中,许多珍贵的历史文化遗产面临着灭绝性的破坏。一些文物古迹被拆除,周围环境遭到严重破坏;历史街区被毁,许多具有代表性的传统居民群、商业街在逐渐消失;一些地方为了建绿地、建广场,在连片拆迁中顾此失彼,拆掉了优秀的民居和代表性的建筑。在城市现代化建设过程中,如何保护珍贵的历史文化遗产成为许多城市的当务之急。经济要发展,人民生活水平要提高,城市要实现现代化,但历史文化遗产也要得到保护。不仅历史文化名城要保护历史遗产,所有的城市也都有责任保护记录本城市发展轨迹的历史遗产。城市优秀的历史文化遗产是城市现代化的必要内容,一个城市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状况,是城市文明的标志。现在人们已开始认识到,单纯的高楼大厦、高架路和立交桥并不一定是城市现代化。现代化城市不仅要有完善的基础设施、良好的生态和高质量的生产生活环境,还要有深厚的历史文化内涵。而且,越是现代化,人们对精神、文化方面的要求越高。城市中的文物古迹、风景名胜、历史街区是现代化城市中不可多得也不可或缺的巨大财富。新建筑容易创造,广场、绿地也随处可以铺设,而历史文化遗产一旦毁坏便不可再得。因此,在城市规划和建设过程中,必须处理好保护与发展的关系。要研究当地的历史和建筑遗产的现状,发掘和抢救历史文化遗存,通过周密分析比选,划定若干保护片区,按法定程序加以确认。只要悉心规划,完全可以处理好城市现代化建设与历史文化街区及建筑遗产保护的关系。

二是城市特色问题。城市是文化的重要载体,也是地域文化的重要发祥地和集聚地。城市的历史、文化、自然条件等是城市特色形成的前提和基础。每个城市都应根据自身特点,塑造独具特色的城市形象。随着城市现代化建设水平的不断提高,城市政府越来越重视城市面貌的改观和城市形象的塑造,并且注意突出城市特色。一些城市在研究制定城市建设规划方案时,充分考虑和尊重城市个性条件,提出了符合城市个性特点的建设发展方向,取得了很好的实际效果。塑造富有特色的城市形象,必须坚持因地制宜的原则,尊重城市发展的历史和现状。我们提倡借鉴国外先进的设计思想,但首先应根植于民族文化和地域文化的土壤,要正视自然环境与文化背景的差别,洋为中用,不能简单照搬。欧陆式建筑作为多元共存中的一元,可以有其一席之地,但它毕竟不能代表中国建筑文化发展的方向。

三是城市生态建设问题。加强城市绿化规划和建设,是城市生态建设的重要内容。近年来,为扭转生态环境恶化状况,使生态环境步入良性循环轨道,各地普遍加强了这项工作,并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几年来,建设部命名了几批园林城市,各地还在竞相申报,说明重视城市绿化已逐渐成为共识。当前值得注意的一个问题是不顾自身条件大面积引种进口草皮,引发了种树和种草的争论。一些城市追求草地的景观效果,建设了大面积的草坪广场,树木成为点缀;有的城市只种草,不种树,甚至不顾本地实际情况,砍树种草。城市绿化建设也要因地制宜,量力而行,既要美观,也要经济实用,不仅要种草,更要重视加强城市林地建设。

城市规划建设涉及的工作很多,发展进程中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是不足为怪的。发达国家早在几十年前就基本实现了城市化,他们在城市现代化建设的道路上已经走了几十年。我国当前则面临城市化与现代化的“两化并举”,任重而道远。我们要立足现实、面向未来,努力探索与实践中国城市和城乡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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